5月27日至5月28日上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沈克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姚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全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质询,对县水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工作评议。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大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所作的审议意见、审查结果、评议调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审议意见、评议意见和决议。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普及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不断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壮大地方特色产业,切实提升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要切实有效加强对全县自然资源的管理工作,强化工作统筹、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自然资源评价体系、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助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坚决遏制增量,积极化解存量,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被评议部门要对评议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结合部分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真正推动部门工作提升,作风明显好转。
会议强调,大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要求,强化了履职要求和纪律要求,规范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行为,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自律性规范。大家要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要突出维护宪法权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突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突出作风建设,自觉模范遵守履职纪律规矩。
李国荣、曹燕、张天云及其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熊耀程、马学富、马季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