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县医疗保障局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2-06-13来源:本站原创点击:16566 字号: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县医疗保障局工作意见

2022525日县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

 

 2022年5月2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刘跃翠所作的《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工作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关于对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工作情况开展评议的调查报告》,并对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发放测评表27份,收回27份,得满意票26票,占96.3%,得基本满意票1票,占3.7%,无不满意票,测评结果为满意。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提出以下评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医保意识。要充分认识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持续广泛深入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认知度,增强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人群精准识别工作机制、动员参保主体责任工作机制、资助参保工作机制和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努力实现“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人员新调整医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引导规范执行政策。

 二、进一步落实医保待遇,提升医疗保障水平。要抓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稳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稳步提高门诊待遇,全面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好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不断提升全县医疗保障水平。要强化对两定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医疗服务费用政府定价、防止过度用药、规范检查治疗、执行目录品规、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方面的从严监管,加强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有效减少不合规、不合理费用支出,加强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销售的日常监管,积极反映解决乡村群众用药难、用药安全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对医疗保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三、进一步强化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要提高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任何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损害的都是全体参保人的权益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完善事前约束,事中监管,事后评价的监管体系。要全面加强联动配合,积极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加强大数据智能化监管,实现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智能监测等手段于一体的全方位监管,织牢织密医保基金安全网;要进一步拓宽现有监督范围,将所有医药机构、医疗行为、药品的进销存进行实时监控,实现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要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小病大医、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以及其他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的监管,严管重罚,形成威慑;要积极发挥部门作用,助推“三医联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医保基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夯实基础支撑,提高医保服务能力。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医疗保障支付机制,推进医疗费用审核和联网结算工作,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抓实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加强示范窗口建设,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医保干部队伍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医保经办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规范、优质的服务,提高工作效能,为群众提供更贴心、更暖心的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便利感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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