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重要农特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调研

日期:2020-09-0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钱正平点击:7989 字号:

8月20日至9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对重要农(特)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燕的带领下,深入到金碧镇、龙街镇等5个乡镇的部分种养殖植基地、农产品加工厂,大姚仕华绿色开发有限公司、七街永佳蔬菜种植合作社等5家企业、合作社的种养殖基地及生产加工厂区现场调研,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分别召开乡镇规模种养殖户、合作社、村组干部代表、人大代表和县级相关部门调研座谈会7场次,广泛收集基层一线的意见建议,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等8家重点涉农部门关于重要农(特)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调研组对我县重要农(特)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表示满意。并就下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全面加强重要农(特)产品质量管理。农、林、水、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农(特)产品的原产品质量安全,严把质量关,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和完善重要农(特)产品“良种、良法、良品”生产

管理技术标准和农(特)产品加工、流通环节质量控制标准,加强对制成品的质量监管,筑牢农(特)产品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基础。二是要全面加强重要农特产品“品牌”(三品一标、商标)保护和培树。要紧紧围绕全省打好“绿色食品牌”和“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的要求,明确细化重要农(特)产品“品牌”的保护、争创目标,加强分类指导,形成良好的品牌体系;要制定完善重要农特产品“品牌”保护、管理、使用监督机制,发挥品牌效应;要压实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服务农(特)产品品牌申报和保护的职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要加强重要农(特)产品“品牌”软实力建设。树立“品牌”战略,加强对公共品牌和市场经营主体专有“品牌”的保护宣传和营销、推广,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四是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农产品“品牌”的执法监管。要加强对化肥、农药、添加剂等违禁品使用的监管执法,要整合力量加强对盗、冒用重要农特产品“品牌”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保护良好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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