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保发展 司法为民促和谐

日期:2019-01-09来源:本站原创点击:932 字号:

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简  报

第16期

大会秘书处                               2019年1月8日

依法履职保发展      司法为民促和谐

1月8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大姚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两院”报告总结回顾客观全面,2019年工作部署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代表们表示赞同。

马跃云代表说:2018年法院工作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惩治犯罪、强化案件执行,体现了法治精神,成绩显著。检察院强化公益诉讼,促进司法公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身建设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建议:一、法院工作方面:1.要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审判质量;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3.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保障改革顺利推进。二、检察院工作方面:1.继续强化司法监督,创新公益诉讼方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2.继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沈克敏(列席)建议:1.法院要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2.法院要加强巡回审判力度,减轻群众因打官司造成的负担;3.法院继续加大调解力度。

汪光献代表建议:1.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凝聚公益保护合力;2.法、检两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扩大教育面,引导群众知法守法。

黄忠(列席)建议:1.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2.进一步提高法检队伍专业素质和道德素养;3.建立健全拴心留人的制度和氛围,重视高水平人才流失问题。

何媛媛代表建议:1.法、检等部门要加大统筹力度,协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惩处失信行为,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力度;2.法、检等部门要加强法治意识宣传,重点打击酒驾、醉驾、不赡养老人等行为,对群众要加强引导和教育。

张家卿代表建议:1.“两院”要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建设,提高案件办理的公开度,及时发布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两院”要创新思维,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公正与效益,在健全完善制度上着力,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3.法院在司法为民服务工作中作新尝试,积极探索能动司法,如加大司法建议的力度;4.检察院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力度,特别是加大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力度。

曹燕代表建议:1.加强巡回审判,助推脱贫攻坚;2.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

潘健代表建议:1.“两院”在扫黑除恶方面加强协调配合;2.大姚突出的违法犯罪案件(如盗砍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在判处问题上要体现出法律的惩戒性和教育性,强化打击力度。

马丽(列席)建议:1.“两院”加强乡镇送法进校园力度;2.公检法要加强高利贷打击力度。

李胜江(列席)建议:1.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有效解决立案难、办案难、执行难的问题。

王定钊(列席)建议:1.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2.对破坏生态的行为实施重处罚。

刘建宏(列席)建议:1.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婚姻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2.法院要加强对基层调解委员会的培训、指导,提高基层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效率。

李雪江代表建议:由于产业结构调整,部分乡镇毁林开垦、盗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突出,检察院要更加关注涉林案件,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保护大姚绿水青山。

普应聪代表建议:1.继续加强队伍建设,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2.加强政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加大对扫黑除恶、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

苏建勇代表建议:加大对无理上访、闹访的处罚力度。

陈庭良代表建议:1.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处理力度;2.建议法院常态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  

李家红代表建议:加强对非法借贷的打击力度。

李强、陈庭良代表建议:加强对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案件的查处。

郭剑(列席)建议:1.“两院”深入企业开展普法教育;2.加大公益诉讼力度。

李红亮代表建议:加强对保密典型案例宣传教育。

王晓霞代表建议: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培训力度,提升人民陪审员水平。

李广山(列席)建议:1.法、检两院要结合县情,积极制定支持非公企业发展的措施,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积极推动中央政策、方针落地生根;2.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加大依法打击盗砍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力度。

陶亮代表建议:1.持续推进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2.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严肃追责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杨绍成代表建议:加大对不赡养老人的惩戒力度。

吴光艳(列席)建议:政府部门加强赡养义务的引导,法律部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形成多方合力,建立良好家风,促进社会和谐。

王以华代表建议:1.应当进一步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强化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违法犯罪严惩不贷;2.法院在基层开展巡回审判过程中,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3.检察院要加大行政公益诉讼的力度,促进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时,更加注重尊崇法律、依法行政。

席仕斌(列席)建议:毁林开垦存在违法成本低恢复植被难,屡禁不止的问题,希望两院明确责任,对突出问题,典型案件加大判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法律、尊重判决的氛围。

车必林代表建议:加大法治宣传进校园的力度,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杨于建代表建议:1.加大对家庭赡养、土地违法等案件曝光的力度,起到警示教育作用;2.加强对“校园贷”等非法借贷的监管。

肖亮(列席)建议:加强对采取强制措施公职人员的跟踪。

歹立仁代表建议:加大对失信人员曝光力度。

张继林(列席)建议:1.法院要做好农村多发易发典型案例收集汇编,并发至村组、社区;2.“两院”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

肖梅代表建议:1.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2.要加大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力度,对遭遇家暴的妇女加强保护;3.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张如喜代表建议:“两院要结合县情实际,在案件诉讼和审判中要注重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邹建华代表建议:1.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杜绝校园暴力、未成年学生抽烟喝酒等问题;2.加强法检两院和纪委监察委的工作衔接,共同推进工作。

杞玉昌代表建议:1.法院要继续加强执行工作,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2.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3.检察院进一步抓好“公益诉讼”三个专项行动,促进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4.进一步抓好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改革,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提高办案质量。

张晓薇(列席)建议:1.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建议多听取受害方的意见,简案快审;2.加大开展农村赡养案件的巡回审判力度。

彭剑波(列席)建议:检察院职能职责转变后,人员较少,建议通过招考补充人员。

张海燕(列席)建议:1.法院要长期坚持巡回审判;2.要加大对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关爱力度,确保检察人员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赵丽(列席)建议:要重拳出击,打击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

任茂胜代表建议:重视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破坏生态环境等案件,进一步研究探索新机制,解决违法成本较低的问题。

李顺金代表建议: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增开设法治课堂。

唐建明代表建议:要加大民间借贷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力度。

郭跃敏(列席)建议:1.检察院对于行业上的虚假、不实、陷井广告多提意见;2.对于失信体系,建议通过时间长短和其他行为来进行阶段性的诚信恢复。

季永兴代建议:进一步加大监外执行人员的跟踪监管力度。

罗有理(列席)建议:围绕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地方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邪教、地痞流氓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做到严管严控。

陈飞飞代表建议:“两院要和行政职能部门有效衔接,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陈国良代表建议:“门禁系统”拉开了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距离,“戒备森严”“门难进”成了法院的公众形象,建议法院多接近群众,提高亲和力,加强为民服务。

刘建芹代表建议:加大对村霸侵占国有资产的打击力度。

张忠德(列席)建议:1.“两院”要优化法制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2.继续加大公益诉讼力度,保护国有、集体财产和生态环境。

武发桐(列席)建议:1.继续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推进诚信社会建设;2.对“两院”待遇保障分等次不均衡,工作人员思想不稳定问题引起重视。

董泽光(列席)建议:1.公检法三家在打击非法集资、邪教等活动方面多做沟通;2.“两院”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王荣书(列席)建议:1.法院要继续加强对失信人员的惩戒力度;2.针对家事调解要进一步加大庭前调解力度;3.检察院加大补诉力度。

李春俊(列席)建议:加大对农村黑恶势力、邪教案件、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张志坚代表建议:1.依法判处生态破坏案实体刑,更好的震慑群众;2.加大群众关注领域的公益诉讼力度,加强法制宣传。

刘思海(列席)建议:成立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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