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日期:2018-09-26来源:本站原创点击:14620 字号:

9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级领导汪光献、李雪江、普应聪及县人大常委会转任处级职级干部,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县纪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实职科级以上干部、4名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3名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姚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道治理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大姚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书面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调研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县人民法院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的调查报告和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的调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依法任免了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跃云主持会议并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进一步抓好脱贫攻坚、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道治理保护、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等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紧扣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脱贫攻坚为统揽,扎实做好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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