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8-01-11来源:本站原创点击:14836 字号:

——2018年1月7日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普应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及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强化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投入平安大姚、法治大姚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社会治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在打击犯罪中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9人;提起公诉194人,对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报送州检察院审查起诉14人。提出书面量刑建议167件。提起公诉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型、侵财型犯罪,依法对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98人。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突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证据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对于未达法定证明标准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依法不批准逮捕30人,不起诉40人。在办案中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等特别规定。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人,不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8人,相对不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定期开展案件回访和社会调查,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件,均作了妥善处理。参与诉前纠纷调解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复查上级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3件。

结合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67份,均得到采纳。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4场次,在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

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紧盯重点领域不放松。依法查办安全生产、惠农扶贫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并已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8万元,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出积极努力。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狠抓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专项预防1件,进行预防调查1件、案例剖析4件,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等专项活动。与税务、公路等部门建立预防共建关系。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9次,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个人作出处置2次。深入单位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讲座45场次。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为目标,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着力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7人,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 9人,追捕3 人,追诉 8人。针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已全部整改。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加强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监督新收押113人,处理出所120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人。深入开展刑罚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确保监管活动的依法进行。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宣告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3名在逃罪犯,监督收监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6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75份,均已得到回复。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造成环境资源严重破坏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对到期仍未能够履行生态修复监管职责的县林业局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件,经开庭审理,公益诉讼请求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四、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上级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院在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划转,机构、人员转隶过程中,党组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党组班子成员与转隶人员面对面、一对一交心谈心,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组织审定的原则,确定10名检察人员平稳转隶到监察委员会,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推进检察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通过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15名,组建检察官办案组,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改革内设机构。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授予检察官更多办案决定权,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院领导带头办案,履行检察官职责。检察官的办案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提升。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把握审查起诉标准,切实发挥公诉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审前把关和审前分流,对不符合起诉标准的案件坚决不起诉。完善补充侦查机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制定补充侦查提纲,明确补充侦查的方向。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推行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参加庭审活动,提升出庭公诉能力,确保庭审效果。

创新检察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活动,对1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诉案件庭审观摩1次,监督评议拟不起诉案件2件,举办检察开放日一次,畅通监督渠道。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62条、公开法律文书108份、重要案件信息50条。率先在全州检察机关成立新媒体工作室,推进“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发布检察微信81期202条,向社会各界及时推送检察工作新动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坚持政治建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年来,把政治建检作为根本性任务,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加强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加重视夯实基础、提升实力。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支部会、干警大会等组织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听辅导讲座,做读书笔记,组织研讨,交流心得体会,提高学习效果,引导检察干警自觉在政治立场、方向、原则、道路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案为戒、正风肃纪”教育整顿,“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等专题实践教育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纪律作风督查,教育检察人员守住道德底线,不踩纪律红线。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应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检察人员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从严管理。严格执行楚雄州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禁酒令”。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纪干警及分管领导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用铁的纪律教育管理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强化领导班子政治、组织、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突出队伍素能培育。把素能提升作为检察干警的“必修课”,深入推进岗位练兵,开展文书制作、控申接访、案件评查等业务竞赛,开展司法警察“大比武、大练兵”活动,让全体检察人员在“比学赶超”中成长成才。分批组织干警到复旦大学、厦门大学等高等院校进行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夯实业务功底。举办道德讲堂、“书香检察”读书会、案例辩论赛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党建工作与扶贫工作“双推进”,选派4名干警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全院44名干警结对挂包昙华乡小兴厂、赤石岩、菜西拉村委会贫困户107户。积极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选准致富产业,实施脱贫措施。到贫困村为党员干部讲党课、讲政策,干警分批入驻村组,深入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积极为三台乡4个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提供帮扶资金8万元,为昙华乡三个村委会提供扶贫工作经费、纸张等耗材补助2.8万元。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我院全体检察人员奋勇拼搏、求真务实,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大姚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界人士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有关配套制度和工作保障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三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转隶造成业务骨干结构性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凸显,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促进大姚县域经济发展上有新贡献。严惩涉枪涉爆、盗窃、抢劫、制假售假等犯罪,突出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推动完善社会治理。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能,积极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肃惩治重大工程建设、涉及民生民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和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二是注重纪法衔接,在探索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上取得新进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是这次改革试点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要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联动协作,不断完善职务犯罪查处机制,监察委员会调查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由检察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实现监察委员会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有效衔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震慑态势。

三是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上有新作为。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向主动监督、全程监督转变,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则规定,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开展司法救助。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彰显法治人文关怀。

四是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上有新突破。健全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合理配置检察官权力清单,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庭审活动实质化,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检务公开,增强主动宣传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与社会沟通,增进理解认同,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及时公布社会关注的案件处理情况,提高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在建设过硬队伍上有新成效。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扎实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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