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
对县政务服务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公告
根据《大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政务服务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现将被评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评议的部门
大姚县政务服务局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安排情况;
(三)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专题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提出的意见的情况;
(四)对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五)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督办信访件的情况;
(六)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情况;
(七)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八)县人大常委会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为客观公正做好本次评议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被评议的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工作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务服务局开展工作评议组提出。
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务服务局开展工作评议组电子信箱:932889787@qq.com;联系电话:0878-6200552;通讯地址:大姚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