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公告

日期:2023-04-20来源:本站原创点击:21824 字号:

根据《大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现将被评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评议的部门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安排情况;

(三)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专题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提出的意见的情况;

(四)对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五)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督办信访件的情况;

(六)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情况;

(七)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八)县人大常委会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为客观公正做好本次评议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被评议的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

工作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工作评议组提出。

人大常委会对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工作评议组电子信箱932889787@qq.com

联系电话:0878-6200552;

通讯地址:大姚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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