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日期:2023-04-2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赵平点击:19106 字号:

3272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沈克敏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大转任处级职级干部县人民政府部分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和负责主席团工作的同志,县人大机关实职科级领导干部6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县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大姚县2022年政府债务管理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法监司工委《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县人大社教委《关于对三所县级中学后勤保障及基础设施情况视察的报告》和相关调查报告。会议对我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和人事事项。

会议要求,一是要紧扣人大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全国两会精神转化为谋划人大工作的科学思路、推动人大工作的具体实践,要结合实际抓好学习贯彻,要充分彰显服务大局使命担当,要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水平。二是要细化责任真抓实干,确保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及相关报告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持续关注,高度重视全县老龄工作;要提高站位,持续抓好生态环保工作;要引起重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加强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用好询问成果,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整改,使三所县级中学在后勤保障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为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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