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正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日期:2017-10-12来源:本站原创点击:5370 字号:

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人大财经专委:

大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免职如下:

康正宏  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学祥  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周  华  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  义  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武发桐  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谢祖华  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钟开军  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肖  梅  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

梁晓波  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雪飞  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

施建雄  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席仕顺  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跃翠  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  燕  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俊伟  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启忠  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

孙正新  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  亚  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

薛栋国  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举仁  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

叶玉峰  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

钱正平  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

段  梅  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明祥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祥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范建兵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永珊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永海燕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  琼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国新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培清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思梅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熊建福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继林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彭雪飞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夏光旭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肖  亮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  诚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段春祥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新明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贵祥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永生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翠萍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普家云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家艳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怀银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曾丽英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敬壁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以华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跃凌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家桂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董  林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春志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谢祖成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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