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雁鸿带队到我县开展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调研

日期:2020-07-1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杞玉昌 点击:8213 字号:

 

7月8日至9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总工会主席商雁鸿带领州人大法制委、州司法局有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到我县开展对《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跃云、副主任李贵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潘健等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金碧镇、三台乡,深入村、组实地察看了我县农村环境整治情况,开展“四万三进”工作。7月8日,调研组在三台乡召开部分乡、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共27人参加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议,认真听取了基层干部群众对条例文本条款的意见建议,促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7月9日,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座谈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贵昌汇报了我县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领导汇报了各单位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提出了下步工作意见建议。商雁鸿建议:一是乡村清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农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立法调研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贴近群众,凝聚共识,集中民智立好法、立良法,才能达到良法善治的目的,使所立之法可行、管用,更具操作性、实效性。二是《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是一部贯彻落实“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乡村清洁,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恰逢其时的地方性法规,要认真宣传好、学习好、执行好,加强乡村环境治理,提升乡村人居环境,给广大群众提供一个清洁、美丽的人居环境。三是要进一步增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严格遵守“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开展好备审工作,切实维护好国家法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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