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日期:2019-05-1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张志坚点击:7184 字号:

4月18日至5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跃云、副主任李虎带领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桂花镇、石羊镇、新街镇、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及大姚县实验中学、大姚县职教中心、金龙明德小学、金碧幼儿园,通过深入学校(园)实地检查、调查了解情况、查阅台帐资料、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乡镇、部门、学校在学习条例、宣传条例、执行条例和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优化学校安全工作联动、细化学校安全管理措施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检查组建议: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学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二是强化法律意识,坚持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解决问题;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要站在对人民安全负责的高度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四是强化协同配合,织密织紧学校安全防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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