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日期:2019-04-2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张光波点击:28512 字号:

4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唯岚、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雪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普应聪及县监察委领导,县人大转任处级职级干部,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机关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设立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和变动情况的报告》《关于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依法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跃云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开好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统筹,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各项工作有质量有效率;二是明确任务,抓好落实。要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统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三是相互配合,确保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及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要超前谋划,加强沟通协调,做到通力合作,在工作中体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做到零失误;四是严明纪律,做好表率。要强化工作检查和督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九个严禁”相关要求,加强代表的服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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