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大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吴亮同志的辞职报告,于2017年11月27日表决通过,决定接受吴亮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