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日期:2017-10-23来源:本站原创点击:6988 字号:

——2017年5月31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依法保障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5月4日至1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代表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六苴镇、龙街镇、桂花镇、昙华乡进行检查,听取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情况汇报,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座谈,查看了部分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站的台帐和资料。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人大代表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12个乡镇129个村(社区),1551个村民小组,280245人(2016年末户籍人口数)。目前,全县共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2名,大姚选区选举的州十二届人大代表35名,县十七届人大代表185名,乡镇人大代表688名。其中:大姚选区选举的35名州代表编为1个代表小组,185名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编为14个代表小组,12个乡镇的688名乡镇人大代表编为108个代表小组。

二、贯彻实施《代表法》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代表工作。一是党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县乡党委会议定期听取同级人大关于人大代表工作情况的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6年县委相继出台了《中共大姚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发〔2016〕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办发〔2016〕24号),进一步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领导。在2016年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县乡党委坚持优化代表结构,注重代表素质,政治上严格把关,使选举产生的代表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在今年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县委表彰了县十六届优秀人大代表15名。二是县乡人大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县乡人大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真正把代表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代表法》,认真组织代表小组活动和视察、检查、评议、座谈、培训、联系选民等活动,不断探索实践、拓展代表活动方式,创新代表活动内容,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三是“一府两院”积极主动支持人大代表履职。多年来,“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支持代表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物质保障和司法保障。县人民政府坚持县人大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参加听证会议、征求意见会议等制度,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解决“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经费;将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从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2000元、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从年人均500元提高到1000元。代表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为代表履职提供时间保障和必要条件。各级各部门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圆满完成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统一部署,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73名,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14名,乡镇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60名。

(二)优化服务,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结合县乡人大换届,认真抓好代表培训工作,全县共培训县乡两级人大代表13场次873人,通过培训,不断增强代表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县乡人大代表、县乡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邀请县乡人大代表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畅通代表反映民意渠道。三是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云南人大》《人大代表履职手册》等学习资料,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学习平台。

(三)改进方式,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一是利用活动平台组织代表活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通过“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站”及时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召开代表座谈会,组织代表视察、检查,拓宽代表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交相关部门办理,使“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站”真正成为人大代表的“家”。二是抓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县乡人大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代表履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作用进一步发挥。三是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县人大常委会每年从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中选取部分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的议案建议,分解落实到常委会领导和各专(工)委(室)进行督办,提高了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

三、贯彻实施《代表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宣传不够。对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代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人大代表代表意识不强,依法履职的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少数部门和单位对代表工作支持配合不够。

(二)活动方式单一。部分代表小组和代表工作站组织活动仅以学习法律法规为主,只注重活动形式,不注重实效,代表活动内容缺乏针对性,活动的具体形式缺乏规范和创新。

(三)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不高。部分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分析不透彻,调研不深入,措施办法不多,答复过于笼统原则,停留在“为答复而办理”的层面,“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存在。

(四)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乡镇的“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站”的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人大代表工作站”的设置不合理,档案资料不完善,内容更新不及时。

四、贯彻实施《代表法》的意见

(一)加大学习宣传,营造代表履职氛围。采取会议、广播、电视、标语、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还要善于利用网站、QQ、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为贯彻实施《代表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对代表执行职务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代表为民履职的先进典型,宣传代表持证视察、工作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报道县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情况,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

(二)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以《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如何审议工作报告,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代表如何参与视察、检查、调研等为专题,以乡镇为单位,年内由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组织一次代表培训,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从县乡人大代表中选择部分种养殖能手,组织以核桃、花椒、中药材种植及畜禽养殖业为主的培训,提高代表发展种养殖业等技能,让代表在脱贫攻坚中发挥致富带头人和产业发展先锋模范作用。 

(三)完善规章制度,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继续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工作、代表联系选民、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等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利用好“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站”这个工作平台,认真组织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落实每年至少组织4次代表活动、2次代表小组活动的要求,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实效、有检查,使代表活动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在组织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时,邀请县乡人大代表参加,不断扩大代表参与面,让代表知情知政并增强代表意识,促进代表履职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履职考核档案,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全面掌握代表的履职情况。要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完善。

(四)加大监督检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完善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认真开展重点督办,适时组织代表视察、检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努力提高满意率和解决率。对办理建议好的承办单位和优秀代表议案、建议予以表扬,对办理工作不重视、办理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抓实阵地建设,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严格按照“六有”标准,优化完善“代表工作站”的设置和改造,按“八有”标准做好“人大代表之家”的提升改造,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站”的“五项职责”、“九项制度”、“七个办法”和“六个一活动”等制度,利用“家”和“站”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学习先进经验和代表先进事迹等活动,要加强痕迹管理,为代表履职搭建更好的平台,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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